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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15日,定边法院举行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,为5件执行案件发放司法救助金50万元。

此次集中救助的5件案件均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,5名申请人均因交通事故造成不同程度的残疾,但由于案件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,致使案件得不到有效执行,而申请人却因急需生活或医疗费用,导致家庭困难。为了确保司法救助金真正发挥救急救难的作用,定边县人民法院严格对照司法救助条件进行筛查,最终确定了5件执行案件的困难申请人作为救助对象,共计为他们发放司法救助金50万元。

 

国家司法救助是对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,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,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,司法机关通过向生活困难的案件当事人发放一定数额的临时性、应急性、一次性救助金的方式帮助其渡过难关,是一项重要的救济制度。一直以来,定边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,积极争取县委、县政府支持,不断探索和完善执行救助机制,持续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,进一步畅通司法救助“绿色通道”,深化司法服务意识,努力彰显“应救尽救、应救即救”的司法人文关怀。

司法救助只是辅助性手段,救助并不意味着被执行人可以不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。今后,定边县人民法院会继续加大执行力度,拓宽执行思路,创新执行方法,强化执行措施,最大限度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。

 

责任编辑:张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