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5日,国家卫生健康委召开本月第二场例行新闻发布会,介绍深化药品领域改革典型经验。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体制改革司副司长薛海宁介绍,2018年以来,通过抗癌药医保准入专项谈判,新增17种抗癌药进入医保目录,价格平均降幅为56.7%。开展抗癌药省级专项采购,共有1714个药品降价,平均降幅达10%。
薛海宁表示,2018年,国务院决定对进口抗癌药实行零关税。开展各地抗癌药降税降价政策逐步落地见效,所有省份都全部实现挂网采购,并且纳入医保支付,保障了患者的用药需求。同时,通过创新药品采购方式,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的基础上,部分地区开展了跨区域联合采购、GPO采购等,预期的改革成效正在初步显现。
薛海宁说,药品领域改革涉及人民群众用药安全,涉及医药产业健康发展,涉及社会和谐稳定。因此,需要进一步强化关于药品领域改革的重要性、紧迫性、复杂性。
她透露,我国将进一步完善推动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,研究推进国家基本药物供应保障的综合试点,建立优先使用激励机制,促进上下级医疗机构之间的用药衔接。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作为突破口,推动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,公立医院综合改革,包括公立医院的人事薪酬制度等等。同时,加强对中标药品以及所涉及到的原料药生产企业的监测,加强对公立医疗机构优先使用集中采购中标药品的监测。
此外,薛海宁介绍,将加快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。目前,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已达239个。药监局对申请一致性评价的222个品种、涉及149家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,确保申报资料与生产实际一致。境外已上市新药在境内上市的审批需加速。薛海宁表示,用于治疗罕见病、防治严重危及生命疾病的临床急需药品建立专门的审评审批通道,缩短审批周期。同时,加大对药品质量的监督抽检力度,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并发布年度药品检查报告,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,强化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,督促药品生产企业持续提高药品质量。
“加快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的建设,率先实现疫苗、特殊药品和国家集中采购药品‘一物一码,物码同追’。”薛海宁说。
责任编辑:张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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