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市民林先生在位于同安区梧侣的某家麻辣烫店就餐后,发生上吐下泻的情况。他前往医院就诊后,医生诊断为急性肠胃炎。
事发后,林先生立即向商家反映,但未果,随后便投诉至祥平市场监督管理所,要求商家给予赔偿医药费。在多日的电话调解过程中,林先生表示商家提供的食品存有异味,要求赔偿治疗费500元。
商家则表示,林先生在用餐过程中服用冰饮料又吃辣椒,才造成急性肠胃炎,且当天并无其他消费者反映食品存在问题。
最后,鉴于双方都无明确证据,经调解,商家同意给予支付医药费用262元,林先生表示接受。
责任编辑:张伟